工業園區是工業發展的主要載體,園區企業通常又是用能大戶。“雙碳”目標的提出,對工業園區低碳發展提出了新要求。工業園區如何實現低碳發展?園區用能改造如何助力“雙碳”目標實現?企業如何從中受益?
2021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指出,組織園區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積極利用余熱余壓資源,推行熱電聯產、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儲能一體化系統應用,推動能源梯級利用。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在產業園區規劃環評中開展碳排放評價試點的通知》。確定了陜西、河北、吉林、浙江、山東、廣東、重慶等省市的7個產業園區作為全國首批在規劃環評中開展碳排放評價試點產業園區。
首批碳排放試點園區的評價重點
這7家產業園區具體為: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晉中開發區、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萬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慶銅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陜西靖邊經濟技術開發區。
(一)應結合園區產業特點和類型確定碳排放評價范圍和評價因子。涉及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兩高”行業項目的園區可重點關注能源消耗、企業生產和廢棄物處理等與污染物排放相關的碳排放;涉及大數據、云計算等高耗電的園區可重點關注調入電力的碳排放。
重點以二氧化碳(CO2)為主,根據園區主導產業能源消耗和工藝過程,可納入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與三氟化氮(NF3)等其他溫室氣體評價。
(二)在充分利用已有碳排放統計資料的基礎上摸清園區碳排放底數并開展規劃分析。園區可根據碳排放清單、重點企業碳排放核查報告等現有資料分析碳排放現狀;園區自行測算的,應按照國家有關指南,重點測算評價范圍內的碳排放量。涉及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兩高”行業項目的園區應重點評價主導產業碳排放水平,分析降碳潛力。
分析規劃實施后園區碳排放強度、結構等方面的變化,重點關注規劃方案中產業發展、重點項目和涉及碳排放的配套基礎設施等內容,分析與碳排放政策的符合性。
(三)根據區域和行業“雙碳”目標,設定合理且符合區域特點的碳排放評價指標。立足園區現狀碳排放水平和產業發展水平,從碳排放強度優化、資源利用效率提升等方面提出指標要求。
(四)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出發點提出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和管控措施。重點關注園區內具有減污降碳協同效應的領域和環節,從規劃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基礎設施建設要求等方面對規劃方案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優化調整建議和減污降碳協同管控措施建議。